机关各党支部:
目前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大多数任期已到,加之机关管理干部聘任使很多支部班子成员调整至其他单位,有些部门调整需要新设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确保支部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机关党支部换届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设置调整
根据人员情况,为了方便党支部开展工作,机关党委拟新增设纪委监察处党支部、审计处党支部、科技处党支部、社科处党支部、发展规划办党支部、学科建设处党支部、教育基金会党支部、学生处(学工部)党支部、团委党支部。撤销纪检监察审计处党支部,社科、科技处党支部,“211”工程与发展规划办党支部,北京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党支部(合并至公安处党支部),暂时保留学生处团委党支部,待团委书记岗位聘任结束,学生处(学工部)党支部、团委党支部另行组织选举调整工作。新设和撤销党支部的党员(依据行政隶属)组织关系从原党支部统一转至新党支部,其他党支部设置暂不调整。
二、党支部班子换届调整相关事宜
1.经聘任变化工作单位(部门)的党员,应当尽快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往新的工作单位(部门)。
2.支部书记工作岗位未变动的,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程序,做好支部换届调整选举工作。
3.支部书记已经聘往其它部门工作的或新增设的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由机关党委委托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非中共党员的,委托部门的中共党员副职)主持换届选举工作(各部门选举工作主持人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党支部班子调整换届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选配好支部班子,对于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全体党员都应充分重视、积极参与,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并做好选举的每一项工作。
2.机关各支部书记既是本支部工作的负责人,又担负着“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任务,因此,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对做好本支部和本部门工作都非常重要。根据上级规定,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支部书记应当由部门处级干部担任。
3.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委员2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4.支部选举结束后,由当选的处级干部主持分工,并将选举结果(由主持选举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和分工(由支部书记签名)于9月22日前书面报机关党委。
5.选举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
办公电话:85310669(李晋东) 85310388(韩彬梨)
机关党委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委托选举工作主持人名单
支部名称 选举主持人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雒朝梁
财务处 刘继波
档案馆 苟亚锋
公安处(保卫处、武装部、协调办) 王海彬
工会 杜叶婷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张凌云
国资处 胡 波
后勤处(爱卫会) 程永刚
基建处 戴维忠
纪委(监察处) 袁一芳
审计处 王金秀
教务处 李贵安
科技处 张卫兵
社科处 马瑞映
人事处 樊 婧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樊天民
研究生院 宋传东
发展规划办 孔祥利
学科建设处 闫文杰
网络信息中心 李蜀瑜
宣传部(新闻中心) 张小东
学报编辑部 杜 敏
学生处(学工部)、团委 刘建军
学校办公室 马晓云
教育基金会 刘建斌
组织、统战部 王永安
机关事务中心 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