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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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专责部门,在机关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截至目前,机关党委下辖33个党支部,有党员420余名,有教职工500余名。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为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和保障学校事业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主要有:

一、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保证监督其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组织各支部做好“三个表率”,走好“第一方针”,创建让学校党委放心、让师生员工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执行能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落实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师德师风建设。

三、加强机关所辖党支部建设。组织所辖各党支部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审批、接收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机关党员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信息维护、出国(境)政审等工作。

五、深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措施,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六、领导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校党委、校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支持机关纪委推进机关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领导机关工会工作。支持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照其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