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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力、感召力、引领力和执行力,教育和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敢担当、有作为,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奉献,机关党委在所辖支部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培育创建活动。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打造服务型机关党支部形象,彰显机关党员新时代精神风貌,助力学校事业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创建活动开展时间

20219月——202210

三、培育创建目标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

四、创建活动阶段工作安排

(一)建设培育阶段(20219月—20225月)

机关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及创建活动通知精神,增强支部党员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完善支部党建各项工作,激励支部党员创先争优,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过硬。

(二)申报验收阶段(20226月、9月)

1.各支部对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开展自评,对工作基础、有效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经支委会讨论后形成自评意见,并撰写晋级申报报告。报告要详细阐述党支部基本情况,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突出工作亮点特别是基层党建实践创新成果案例,报机关党委验收。

2.机关党委成立验收认定小组,对申报晋级的党支部组织考评,采取实地查看、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党员群众评议、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创建达标党支部的认定级别进行公示。

(三)等级认定阶段(202210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机关党委将向创建达标支部授予“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标牌,并在支部活动开展过程中给与一定的经费倾斜鼓励支持。其中“规范化党支部”按照每名党员150/年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示范性党支部”按照每名党员200/年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 “红旗党支部”按照每名党员300/年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书记是“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培育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负责同志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创建及申报验收等工作。

(二)各支部要注意做好“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培育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要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开展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号召支部党员以创建活动开展为抓手,立足岗位,勇于奉献,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培育创建实行“量化考评、分类定级、动态管理、晋位升级”管理机制,按照逐级达标晋级的原则开展,党支部原则上在保持现有级别一年以上方可申报更高级别。

(四)党支部的考评定级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复检工作,坚持能升能降、分级施策,对复检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降级处理,确保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五)对“未达标党支部”给予半年的整改提升期,督促帮助“未达标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半年期满对“未达标党支部”进行一次检查,符合晋级标准的,予以晋级。

(六)党支部达标晋级工作作为党支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凡涉及申报集体荣誉应优先在“规范化党支部”“示范性党支部”“红旗党支部”中推荐。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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