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组织部“关于对2012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中自查自纠的具体要求,请各支部根据2012年本支部党费的实际收缴情况认真填写全年的《党员党费基数表(教工党支部用表)》,【表中党费收缴基数3000元以内的乘0.5%、(3000元以上的乘1%)等于应缴党费数】。
各支部应根据实际党费收缴情况检查本支部是否有未缴、漏缴、少缴党费的现象,如有,应在4月20日前及时纠正。请各支部4月20前将以上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机关党委。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