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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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详见校园网: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7351),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评议范围、评议等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求做好此次评议工作。

支部所有党员要以“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民主评议,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作用、永葆先进本色,进一步提振党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

二、几项具体工作和要求

1.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会可以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原则上,应于本学期完成。

2. 所有党员需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附件1),并向党支部提交,支部存留。

3. 支部使用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由各支部根据本支部党员名单自行制作、使用并留档。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支部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支部留档,一份和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

5.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对于校内因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转入现支部不满三个月的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由组织关系转入前的原党支部负责,需参加原支部评议会;原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将该同志民主测评结果、现实表现书面告知现党支部负责同志。民主测评结果、民主评议结果(等次)由现党支部和分党委、党总支报送。

对于校外新调入我校工作,组织关系转入不足三个月的党员,不纳入此次民主评议工作,但是要参加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本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主要由各支部组织完成,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沟通。

机关党委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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