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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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详见校园网),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支部组织所辖处级单位班子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中的主题、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支部所辖处级单位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督导工作由《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相关安排》中的督导同志担任。各支部所辖处级单位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参会的校领导点评指导,没有校领导参会的,由机关党委派出的督导组成员进行点评指导。各支部要将会议召开的时间提前上报机关党委,并通知相关督导人员。

二、各支部所辖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人(党员)的发言提纲应由分管校领导审阅通过,副职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由单位正职及督导同志审阅通过。

三、机关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进行。

四、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经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提交书面发言提纲;会后主要负责人要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五、民主生活会应在1月18日前完成,会后各支部要通过适当的会议方式对本次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0日内,应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机关党委。各支部要将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整改清单和会议记录留存建档。


机关党委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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