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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加强机关青年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在青年干部成长中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帮助干部提升本领、担当重任,结合工作实际,机关党委决定在所辖党支部为青年干部配备工作导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2019年以来新入职未配备工作导师的机关青年干部

二、导师选聘

1.按照工作导师与青年干部1:1的比例配备。

2.工作导师应由本单位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工龄5年以上的党员干部担任。

3.选聘工作由有配备导师需求单位的党支部负责。

三、导师职责

帮助和指导青年干部明晰岗位责任,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打好工作基础,提升业务能力。

四、聘任期限

1.工作导师聘期为一年,选聘后由机关党委统一颁发聘书。

2.工作导师及其指导的青年干部工作考核由所在党支部负责。

3.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导师,机关党委将予以表彰;各单位在年度各类评奖评优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在准确掌握本单位青年干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精心选聘、合理配备、全面覆盖、及时跟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和实施好这项工作。

2.相关各党支部要加强督导,为青年干部导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切实推动所在部门形成以老带新、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党支部要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

请各党支部于2021913日前填写《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登记表》报机关党委。此后各单位为青年干部配备工作导师的,请及时报送,机关党委将颁发导师聘用证书。

 

附件: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登记表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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