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机关青年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在青年干部成长中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帮助干部提升本领、担当重任,结合工作实际,机关党委决定在所辖党支部为青年干部配备工作导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2019年以来新入职未配备工作导师的机关青年干部
二、导师选聘
1.按照工作导师与青年干部1:1的比例配备。
2.工作导师应由本单位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工龄5年以上的党员干部担任。
3.选聘工作由有配备导师需求单位的党支部负责。
三、导师职责
帮助和指导青年干部明晰岗位责任,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打好工作基础,提升业务能力。
四、聘任期限
1.工作导师聘期为一年,选聘后由机关党委统一颁发聘书。
2.工作导师及其指导的青年干部工作考核由所在党支部负责。
3.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导师,机关党委将予以表彰;各单位在年度各类评奖评优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在准确掌握本单位青年干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精心选聘、合理配备、全面覆盖、及时跟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和实施好这项工作。
2.相关各党支部要加强督导,为青年干部导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切实推动所在部门形成以老带新、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党支部要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
请各党支部于2021年9月13日前填写《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登记表》报机关党委。此后各单位为青年干部配备工作导师的,请及时报送,机关党委将颁发导师聘用证书。
附件: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登记表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