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成检查组,对机关各部门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所下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各部门为完成学校下达任务所自拟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方式
检查组成员听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
三、时间
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全天,分两批进行。
上午8:00—12:00,受检查单位:
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公安处、网络信息中心、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档案馆
(请以上单位负责同志上午8:00按时到会)
下午2:30—5:30,受检查单位:
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校工会、团委、教育基金会、北京发展研究中心、南方发展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机关党委
(请以上单位负责同志下午2:30按时到会)
四、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五层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汇报要主要说明上半年应完成和已经完成了哪些工作;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哪些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及拟弥补的措施。
2.汇报应紧紧围绕检查内容进行汇报,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时间控制在10分之内。汇报提纲请制作成PPT ,并于7月7日(星期二)中午12:00时前提交机关党委,以便统一拷入会议用电脑备用。
请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检查。
机关党委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