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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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近期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校也已将其下发到各支部。根据中央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对机关各支部近期组织生活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支部切实执行:

      一、支部成员及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度重视党的建设,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修订,凝练细化了内容、扩大了覆盖面。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

      从现在起,各支部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组织生活的重点内容,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全体党员要自觉学习。在学习中,可以采用自学基础上集体讨论、边学习边讨论、邀请专家辅导等各种形式,逐条逐句学习和讨论,达到每个党员都对《准则》和《条例》内容有正确理解和把握。

      本学期完不成学习计划的,下学期可继续进行。各支部必须确保本支部全体党员对《准则》和《条例》进行通篇认真学习,提高贯彻《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确保自己行为规范符合《准则》规定,不发生违反《条例》的行为。在学习《准则》和《条例》时,要组织党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和衡量自己。

      各支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对缺勤党员要安排补课,对无重要原因缺勤较多的党员要进行批评,必要时做出组织处理。机关党委将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遵守党纪的表率。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

      全体党员都要从最近教育部党组通报的部分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本色。

                                                        机关党委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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