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通知 > 正文

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高校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学校党委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64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根据校党委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以全体党员为基本细胞,明确标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确保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不断激发党员内生动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标准

      (一)合格党支部基本标准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表率作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支部班子自觉接受党员监督,积极发挥带头、带领和带动作用。

      2.党员队伍好。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严肃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强,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坚持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活动正常,换届及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规定,自觉、足额、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支部活动记录完整,《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填写、管理规范。

      4.工作业绩好。坚持抓好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教育与本单位、本部门具体业务有机结合。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各项要求,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和“结对共建”活动,党员参与率高,效果好。

      5.师生反映好。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师生公认。党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无违反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行为。本单位党内外职工对支委和支部工作满意度较高。

      (二)合格党员基本标准

      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建功立业。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全体党员的表率。

      管理服务岗位党员:立足实际工作,管理育人,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清风正气,主动服务师生员工。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大讨论活动(2017年10月—11月)。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合格党支部和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围绕上述基本标准,形成本支部的合格标准、规范和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着力形成“建强支部、严管党员”的长效机制。

      (二)自查整改(2017年12月—2018年4月)。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主动对照合格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开展自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差距不足,立行立改,达标争优,努力成为先进典型。

      (三)考核评比(2018年5月)。合格党支部的评比,采取支部自查自评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党委将根据各支部综合得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逐个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党支部。对考核评比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责令限时整改。党员达标等次和有关奖惩,结合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进行。

      (四)总结报送(2018年6月)。各党支部请于2018年6月1日前将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报送活动中本支部先进典型案例和涌现出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传达,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抓在日常,把专题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让基层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真正得以发挥,使党员“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

      (二)坚持发挥实效。各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群体特点结合本单位岗位规范和机关党委关于培育“机关管理服务标兵”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对党员提出更高要求,探索加强和改进职工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

      (三)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此项教育活动的督查工作,希望各支部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达标合格、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题教育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机关党委

                                                         2017年11月13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征求学院意见,促进机关工作” 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