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校党委近日印发了《陕西师范大学基层组织纪检监督工作办法》,对校内各级基层组织如何开展纪检监督工作做出了详尽、细致的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基层组织开展纪检监督工作基本规范、任务和要求,明确了基础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党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学校基层组织纪检监督工作规范性文件。
为确保《陕西师范大学基层组织纪检监督工作办法》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机关党委特做如下工作安排:
1.各党支部在接到此文件后,首先要在本单位班子内传阅学习,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要带头学、认真学、反复学,确保领会文件精神,并在工作中实践努力做到履职尽责、贯彻落实。
2.各党支部要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职工集体学习,开展讨论交流,领会文件精神,从内心敬畏纪律和规矩,在日常工作中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努力形成本单位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各党支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在和学院结对共建中听取学院意见时,重点关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大纪检监督力度。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打好基础。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