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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支部、机关部门工会各工会小组:

学校决定于2019614日至15日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根据学校“双代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机关部门工会推荐、选举“双代会”代表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3.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4.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办事公道,代表广大教职工积极建言献策。

二、代表名额

学校下达给机关部门工会“双代会”代表名额为36+1人(其中在编职工代表36人,非在编代表1人参照本通知另行推荐、选举)。机关部门工会推荐候选人代表不低于应选代表的115%,即候选代表人数为42人。

三、代表推荐、选举办法

代表推荐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在广泛听取本组全体教职工意见基础上,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确定代表候选人,报校“双代会”筹委会审批,经过全体教职工会议选举“双代会”代表。

1.各工会小组按照学校要求的条件在机关部门工会所辖单位(含离退休处工会小组)内推荐42名候选代表(校党委常委、校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提名代表在相关院系提名推荐),并于2019430日以书面形式交到机关党委办公室。

2.机关部门工会“双代会”代表选举委员会按照各单位推荐人员得票情况确定63人为预备候选人(人数为应推荐人数的150%);并及时下发各工会小组。

3.各工会小组在63名预备候选人中(可超出该人员范围)再次推荐42名候选人,于58日以书面形式交到机关党委办公室。

4. 机关部门工会“双代会”代表选举委员会按照各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得票情况,研究确定42名候选人。上报校“双代会”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选举。

5.召开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法,从42名候选人中选出36名正式代表。选举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机构设置及要求

1.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机关部门工会“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由机关党委和机关部门工会共同组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刘建军,副组长苗定军。

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和所辖工会小组组长组成本组推荐“双代会”代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辖部门工会小组推荐选举工作。

2.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和要求,本次机关部门工会“双代会”代表要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干部,请各小组在推荐候选人时予以充分考虑。

 

 

                                   机关党委   

                                   机关工会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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