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辖相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机关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切实引导机关干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经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密办公室研究,决定结合机关各单位的业务内容,组织相关单位代表赴陕西省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接受保密工作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下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
名额分配 |
党委校长办公室(机关党委) |
2人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1人 |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
1人 |
党委组织部(党校) |
1人 |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 |
2人 |
党委统战部 |
1人 |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
2人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政保办公室) |
2人 |
人才工作处 |
1人 |
教师教育处 |
1人 |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
2人 |
科学技术处 |
2人 |
社会科学处 |
2人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
2人 |
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 |
2人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
2人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
2人 |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2人 |
校工会 |
1人 |
校团委 |
1人 |
校友总会 |
1人 |
档案馆 |
2人 |
学报编辑部 |
2人 |
南方发展研究中心 |
1人 |
合计 |
38人 |
二、出发时间
7月1日(周五)下午2:30
三、乘车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前停车场
四、有关要求
1.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支部确保参加人员体温正常、近期无发烧、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一码通”均呈“绿色”状态、近期均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2.请各支部认真做好参加人员组织工作,于6月29日(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至机关党委办公室(校务楼322室)。
3.请参加人员佩戴口罩,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人员报名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机关党委 保密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