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教工实验中心党支部(以下简称“实验中心党支部”)、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以下简称“采招办党支部”)在化学化工学院1347会议室,联合开展“学讲话、学条例、强党建、促业务”集体学习活动。两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采招办党支部书记闫文浩主持。

曹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陕师党发〔2021〕53号),从条例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严军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构建共同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大格局六个部分,全体党员共同进行了学习。
任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领学了《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师党发〔2021〕51号),结合工作实际,从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学习。
闫文浩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福建、广西、青海、西藏视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从理解“国之大者”的四个维度和采购中践行“国之大者”的四个维度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对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进行了梳理。

支部党员围绕“高质量采购助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研讨,对大型仪器配件采购、“急特”科研仪器采购、学院采购专员工作职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闫文浩作总结发言。他表示,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支部党员要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具体工作中践行“国之大者”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党史,从党的伟大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立足本职岗位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