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
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汇总、划分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集的群众意见”表中你单位负责落实的部分转给你们,请根据近期本单位具体落实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逐条更新相关群众意见的办理情况,回复要求简明、扼要,不要长篇大论。
学校要求此项工作5月10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对待、按时完成任务。5月9日前将本单位意见办理情况的更新结果(纸质版)送交机关党委办公室,我们汇总后上交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特此通知
后附:各单位负责落实的群众意见表
机关党委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