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机关党委决定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换届对象
截至2022年9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的支部。对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换届的支部,应当向机关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换届支部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设置
1.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支委人数(含支部书记)一般为单数,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支委人数(含支部书记)不宜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最多以不超过5人为宜。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可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
2.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委员名额多的,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等。委员名额少的,一名委员可兼多职。
三、工作程序
各支部应当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参考附件2),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包括:
1. 支部酝酿提名候选人。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由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等额提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提名应当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党性原则强,热爱党的工作,作风正派,担当作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推动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中做出实绩,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纪检委员一般应由党员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酝酿提名结果需形成书面材料(参考附件3)报机关党委审批。
2.机关党委审查批复。机关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及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并综合审查情况研究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党支部方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支部召开选举大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由现任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及主持词参考附件4),并向全体党员做支部工作报告。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应特别注意: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4.确定委员分工。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新当选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并研究确定委员分工。
5.选举结果审批。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审批备案(参考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各支部在9月20日前向机关党委提交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2.机关党委党委会9月23日前统一研究后批复。
3.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向机关党委提交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4.机关党委党委会10月10日前统一研究后批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支部换届工作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选优配强支部委员会,对于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非常重要。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参与,切实做好党支部换届各项工作。
2.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党支部换届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学校党委相关规定与要求,依规依纪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各支部换届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机关党委联系。联系电话:85310388。
附件:
1.机关党委2022年9月换届支部名单
2. ×××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换届选举办法(参考模板)
3. 关于×××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参考模板)
4. ×××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议程及主持词(参考模板)
5.关于×××党支部委员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参考模板)
6.选票(参考模板)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