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青年干部工作导师制,检验青年干部导师制实施成效,根据《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青年干部工作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0月机关党委聘任的工作导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导师在培养期内推进培养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工作导师需对青年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水平提升情况等进行分析与总结。青年干部需对接受指导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价。
三、考核程序
1.工作导师和青年干部共同填写《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工作导师不参与此次考核。
2.各党支部根据《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制实施办法》,结合带教过程对工作导师传帮带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经支委会研究后形成考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填入考核表。
3.机关党委将结合党支部考核情况对优秀工作导师予以表彰。
4.各党支部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考核表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后续各党支部为所辖单位青年干部配备工作导师的,也请及时报送,机关党委将统一颁发导师聘用证书。
附件:
1.机关党委2021年青年干部及工作导师汇总表
2.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工作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
机关党委
2022年11月28日